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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应以安全经济为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2 浏览次数:102
电力改革应以安全经济为目标   有的专家说,电力系统具有自然的“垄断性”,这个说法不准确,应该说,电力系统具有天然的统筹管控性。统筹管控为的是实现两个目标安全和经济,再进一步讲还有“高质”,即高的电能质量。垄断是经济学范畴的负面概念,统筹管控是电力系统调度和运营范畴的概念。
  
  统筹管控的目的是达到安全和经济运营的目标。电厂和电网就像我们的头和躯体,是不能分开的。“厂网分开”这四个字好像很简洁,但欠准确。准确地说应该是“厂网分营,统一调度”,前四个字和后四个字应并提,缺一不可,这是由电力系统本身的属性决定的,厂网真的分开那就没有电力系统了。“厂网分开”实质上是经营管理分开,但还是要强调统一调度,否则就会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和经济运行。
  
  对于电力改革,就我的知识范畴讲,我不同意把包括发电厂、电网以及用户在内的不可分割的电力大系统人为加以肢解,那样就不成系统了。电力系统的改革不是把一个大的系统切分成小的系统。为什么改革?革者,新也,是要改得更好。安全经济双趋优才是电力系统改革的目标。电力系统就像人一样,是一个动态的活体,不能人为地随意切分,否则就会出现问题。必须有统一的大电力系统的规模,在这个规模下,实现安全和经济的优化调度和控制。人为地将电力系统切成若干小系统,不利于统一调度和管理,很可能会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目标的实现,到头来于国于民不利。改革的落脚点应是建立安全和经济双优运营的电力系统,必须建立分层分级统一的调控系统。
  
  美国曾强调电力市场化运行,大电力系统由若干个相互独立的电力公司组成,运行中各独立公司之间只能依靠合同和协议条文行事。试想,在重大紧急事故发生时怎么可能形成实时的科学的统一调度?谈何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性?这是美国电力系统存在的缺乏统一事故处理和控制能力的弊端,我们还要去照搬照学吗?
  
  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应继续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方针,认真总结我国以往电力改革实践经验,心明眼亮地把握国际电力改革趋势,从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完善改革战略,走中国特色的电力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国长期以来发展建设大电网,强调统筹管控,建立了五级管控体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使整个系统存在达到优化的可能。要用发展的眼光,将电力体制改革向前多看几步,找准目标,电力改革才能最终利国利民。
  
  从电力系统科学上讲,我并不十分支持输配分开的观点。从发展趋势上看,配电网会在未来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双趋优的运营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比如,非电企业的余热发电问题。把这些余热尽可能地利用起来,能产生巨大的效益。再如,分散风电、屋顶光伏、微电网、电动汽车,以及从“需求响应”到需求智能管控等,这些技术多是发生在配电网中的。
  
  这样的新型技术多了以后,配电网和配电网中的用户就会成为电力系统实现安全经济运行和平衡电力系统峰谷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作用会越来越强地显现出来。如果输配分开,对于我们统筹利用和优化调控这种面广量巨的新能源和新用户策略的实施是不利的。如果不能统一优化调度配网,电力系统将失去很大一部分对需求侧能量的控制力,就很难说有利于电力系统的经济运行。
  
  我建议政府应该多听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包括电力系统专家和经济管理学专家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分析了这些意见后,我认为总能找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改革途径,找出一个有远见的、可持续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改革方案。
  
  市场化只是手段,而且不是万能的手段,更不是最终目的。我相信,有明确目标的改革,不是为改变而改变的改革,带来的将是有中国特色的高安全、高效益的电力系统,国家和百姓将会从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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