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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节能家电须防好经歪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7 浏览次数:99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日前正式下发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的推广实施细则。加上此前印发的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空调的推广实施细则,五大类节能家电产品推广实施细则已全部印发。
  
  这是继“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后,又一项旨在提振内需的重要公共政策,不仅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需求,使我国早日扭转经济下行的态势。
  
  尽管这项利国利民的公共政策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追捧、拥护和力挺,然而,节能家电推广要以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前提,不能重蹈“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现象的覆辙。譬如,在前两年推行过程中,全国不少地方就出现了家电以旧翻新销售给消费者,以及企业骗取国家补贴等行为,所以,我们要特别警惕“好经”被不法商人歪念。
  
  至于家电在实施节能推广过程中,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要提高节能产品的“含金量”。中标企业要有针对性地研发出适合城乡居民的节能系列产品。其次,要切实防范骗补虚标。要架构补贴类产品追溯体系,防止“骗补”行为。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要睁大眼睛,防止被一些企业滥用家电能效评价标识,获取不当利益,从而让消费者权益受损。最后,要多方监督家电节能推广。从以往的经验来讲,家电节能推广虽然初衷是好的,但个别商家言行不一让消费者很难接受,时常出现坑害消费者现象,甚至也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对此,我们不妨让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家电节能推广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凡发现商家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要出重拳,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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