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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已落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6 浏览次数:128
  内容摘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4日说,为完成我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国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
  
  这位负责人就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十二五”期间,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要下降18%;北京、河北、辽宁、山东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7%;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6%;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5%;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单位GDP能耗要下降10%。
  
  “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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